关于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 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11:21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点击量:6423  

辽电教馆字[2019]13号

 

关于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

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部)、中心、省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全省中小学现代教育发展,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2019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全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全面推动全省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应用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报名资格

全省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全省幼儿教师。

三、项目设置

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重点是利用信息技术深层次理解、体验和探究知识,动态、全面、精准监测和评价学习过程,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调控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个性化自适应学习,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供给等的有效做法。比赛项目分为研讨课、模拟展示课、观摩课、微课和智慧学习云课。

(一)小学、初中、高中组研讨课

1.项目介绍

针对已经上过的一节课,阐述清楚本节课教学目标(尽可能培养学生的智慧),教学的瓶颈性问题及破解这些问题的创新性思路与方法,需要技术支持的融合点,按照融合点需要所选择的教学环境和资源及工具软件(建议尽可能选择可交互性资源),以及利用所选择资源与软件开展教学活动的做法和效果。重点介绍如何应用教学资源和软件支撑融合点教学。课例阐述时间7分钟。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

(2)参赛教师须提交按照自己教学思路和方法所统筹设计、选择和准备的教学套件资源,以及课例的说课课件和说课录像。教学套件资源应包括教学设计(模板见附件2)、教学课件、教学资源与软件(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素材,专题网站,工具软件等)(技术规范见附件7)、练习与作业、课堂录像等。

3.研讨课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小学、初中、高中组模拟展示课

1.项目介绍

针对已经上过的一节课,进行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创新、给学习带来革命性变化的模拟讲课。应重点展示信息技术支持知识深度理解与体验、感悟与探究的应用成效,以及基于数据的教学调控与个性化学习的应用效果。应尽可能展现资源与工具软件的使用情况和学生智慧培养方面的教学安排。课例模拟展示时间12分钟。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

(2)参赛教师须提交按照自己教学思路和方法所统筹设计、选择和准备的教学套件资源,以及该课例的模拟展示录像。教学套件资源应包括教学设计(模板见附件2)、教学课件、教学资源与软件(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素材,专题网站,工具软件等)(技术规范见附件7)、练习与作业、课堂录像等。

3.模拟展示课评分标准(见附件4)。

(三)小学、初中、高中组观摩课

1.项目介绍

参赛教师根据比赛要求题目,准备一节信息技术支持课堂教学创新、给学习带来革命性变化的融合创新现场观摩课。应重点展示信息技术支持知识深度理解与体验、感悟与探究的应用成效,以及基于数据的教学调控与个性化学习的应用效果。应尽可能展现资源与工具软件的使用情况和学生智慧培养方面的教学安排。上课时间40分钟。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

(2)参赛教师须提交按照自己教学思路和方法所统筹设计、选择和准备的教学套件资源,应包括教学设计(模板见附件2)、教学课件、教学资源与软件(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素材,专题网站,工具软件等)(技术规范见附件7)、练习与作业、课堂录像。

3.观摩课评分标准(见附件5)。

4.观摩课参赛题目(见附件6)。

(四)小学、初中、高中组微课

1.项目介绍

参赛教师以一个知识点为单位,设计和制作微课。应重点体现出信息技术对知识深度理解与体验、感悟与探究的有效支持,以及大数据对教学调控与个性化学习的有效支撑。应尽可能展现出资源与工具软件对学生智慧培养方面的支撑。微课阐述与展示时间7分钟,参会教师利用PPT介绍微课的设计思路和应用方法,并播放微课视频。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

(2)参赛微课的设计说明(模板见附件8)、介绍PPT、学生自主学习任务单(模板见附件9)、微课视频(技术标准见附件10)、训练题、微课教学素材。

3.微课评价标准

(1)学生自主学习任务单评价标准(标准见附件11);

(2)微课视频评价标准(标准见附件12)。

(五)小学、初中、高中组智慧学习云课

1.项目介绍

参赛教师以单元或专题为单位,以问题(任务)及相应知识为线索,按照不同层次学生高品质个性化学习的实际需要,设计每节课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及课后巩固提升,以及单元或专题复习、梳理总结及提高等方面的支撑资源(学习路网资源)。应包括与学习层次、方式和兴趣爱好相适应的微课(教师指导、讲解、答疑等)、优秀学生学习经验分享视频和作品,学习工具、仿真实验室等交互资源。应重点展示信息技术支持知识深度理解与体验、感悟与探究的应用成效,以及基于数据的教学调控与个性化学习的应用效果。应尽可能展现资源与工具软件对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智慧培养方面的成效。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

(2)智慧学习云课设计方案(模板见附件13)、课堂教学课件、学生学习资源包(教师指导、讲解、答疑微课,优秀学生学习经验分享视频和作品,分层训练题[模板见附件14]、学习任务单[模板见附件9])、智慧学习云课介绍PPT。

3.智慧学习云课评分标准(见附件15)。

(六)幼儿教育组作品要求

1.主题选择

所选主题要能与信息技术相融合,要为普通教学手段难以实现或实现后效果不理想的内容。

2.参赛需报送材料

(1)参赛教师推荐表(表格见附件16);

(2)教育活动设计方案: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等部分(标准见附件17);

(3)教育活动过程视频:所录制的教育活动过程必须有幼儿参与(标准见附件18);

(4)教育活动反思:对教育活动的设计、教育活动的组织和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反思(标准见附件19);

(5)多媒体课件:要求设计要符合所选主题,能有效支撑教育活动的开展,达到教学目标。

3.评价标准

教育活动评分标准(标准见附件20)。

四、报送方式

参赛教师访问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官方网站(http://lnds.edusoa.com),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由区域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参加省级专家评审。(平台操作指南等信息请见平台链接)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1.由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联合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教师上报的参赛材料评选出省赛作品荣誉奖和组织荣誉奖。

2. 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与培训活动、第四届全国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融合创新展示与培训活动,入围教师须到现场进行展示。全国小学组活动时间为2019年11月8-11日,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初中组活动时间为2019年10月11-14日,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高中组活动时间2019年11月29日-12月2日,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幼教组活动时间2019年10月26-28日,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具体要求另发文通知。

(二)奖项设置

1.作品荣誉奖

各参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组织荣誉奖

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作品数量及获奖情况,设置市、区(县)“最佳组织单位”和“先进活动个人”荣誉奖项。

六、时间流程

1.上传阶段:2019年6月1日-7月31日,参赛教师可以通过大赛网站进行注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作品;

2.初评阶段:2019年8月1日-9月10日,辽宁省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对教师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3.成绩公布:2019年9月15日-9月20日,公布省赛获奖名单,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融合创新展示与培训活动。

4.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信息确认阶段:2019年9月20日-9月25日。

七、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应严格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在上传时务必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确保每一个参赛作品资源的完整性。

3.由于一些参赛题目重复率太高,大赛组委会建议教师在准备参赛作品时注意选题(具体要求见附件21)。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者同意自大赛主办单位收到作者的该参赛作品之日起,无偿授予大赛主办单位: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该参赛作品的下述使用权: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网络出版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5.每市推荐1名项目评审专家,填写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2。评审专家需要直接参与赛事组织 或管理工作,熟悉大赛流程和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并保证评审工作时间。

6.每市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组委会与负责人沟通具体赛务事宜。市级负责人需要协调确定区(县)项目负责人信息,填写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3)。评审推荐专家表和项目负责人信息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日前将电子扫描版和word版同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中ln86593376@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王馨、郭丽文(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24-86593376

Email:ln86593376@163.com

联系人:钟卓(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3756460068

 

附件请到活动官网http://lnds.edusoa.com和辽宁教育云http://www.lnjyy.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参赛教师推荐表.doc

2.教学设计模板.doc

3.研讨课评分标准.doc

4.模拟展示课评分标准.doc

5.同题异构观摩课评分标准.doc

6.同题异构观摩课参赛题目.doc

7.教学资源技术规范.doc

8.微课设计说明模版.doc

9.“学生自主学习”任务单设计模版.doc

10.教学视频(微课)技术标准.doc

11.“学生自主学习”任务单评价表.doc

12.教学视频(微课)评价表.doc

13.智慧学习云课设计模板.doc

14.分层训练试题编辑要求.doc

15.智慧学习云课评分标准.doc

16.幼儿教育参赛教师推荐表.doc

17.教育活动设计方案模版.doc

18.教育活动视频(微课)技术标准.doc

19.教育活动反思模板.doc

20.教育活动评分标准.doc

21.全国活动不推荐参赛题目列表.doc

22.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doc

23.项目负责人信息表.doc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2019年4月8日

辽电教馆字〔2019〕13号关于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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