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10:35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点击量:5386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技〔201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的要求,我厅将举办2019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人员范围

辽宁省中小学在校教师和学生社团。

二、 活动项目设置

1. 教师创新教学项目

教师创新教学项目分为个人和团队两类。

个人类(教学创新课堂、微创新案例)是指由教师为参与主体的,能够体现出在教学中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的课堂实录及案例。鼓励基于移动终端、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类、信息化学科工具、创客教育、STEAM教育等环境和手段的教学创新案例。个人类项目需提交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资源、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反思。

团队类(教改创新团队)是指教师构成的教学改革创新研修团队。团队分工合理,能积极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和研修培训引领,并取得一定成果。团队类项目需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和研训视频。

2. 学生创造学习项目

学生创造学习项目分为案例和社团两类。

案例类(STEAM学习案例)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真实的问题情景,综合利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艺术等学科知识,小组合作探究、动手实践,经历分析方案、搜集资料、分析数据等迭代活动,最终形成方案或作品。STEAM学习案例需要提交学习方案、研究报告及学习过程材料。

社团类(科技创新社团)是指由学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机械电子、焊接技术等技术实现创意,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社团。科技创新团队需要提交文字材料、纪录片和作品实例的电子档。

三、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省电教馆承办,组委会设在省电教馆。各组织单位于10月15日前报送作品。经专家评审后,评审通过的优秀作品、优秀教师团队和优秀学生社团将参加“2019年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优秀作品展示会。

四、 参赛办法

1. 教师创新教学教师创新教学项目每市报送70件作品。其中个人类作品限报60件,每件作品不超过3名教师;团队类限报10件,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省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5件作品。

2. 学生创造学习项目每市报送50件作品。其中案例类作品限报30件,每件作品不超过5名学生,限报指导教师2人;社团类限报20件,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学生,限报指导教师2人。省直属学校不分类别,限报5件作品。

3. “作品”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4. “活动”设作品荣誉奖和组织荣誉奖。各参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作品及获奖情况,设置“最佳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组织个人”奖项。

五、 工作要求

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作品申报及优秀作品观摩等工作。

2. 作品前期通过云盘方式报送。各活动组织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将参赛作品汇总、整理和编号,所有项目于10月15日前上传至百度云盘中,并确保12月1日前可以稳定访问云盘中的参赛作品。

3. 参与教师创新教学项目个人类教学创新课堂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5),微创新案例的作者需要填写《登记表》(附件6),教师团体类项目的需填写《登记表》(附件7);参与学生创造学习项目案例类活动的作者需填写《登记表》(附件8),社团类活动的需填写《登记表》(附件9)。各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需填写《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作品汇总表》(附件3)和《云盘报送要求》(附件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需要发送至大赛邮箱中,同时将加盖组织单位公章的纸质扫描电子版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附件可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

六、 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处:孔雪原

联系电话:024-26901255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杜娟、石雪飞

联系电话:13940226658  传真电话:024-86591211

电子邮箱:lndjgghb@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发展规划部(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楼610室)

邮政编码:110034

附件1-9辽宁省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下教育教学创新展示评选活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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